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

  • 日期:2024-07-27 0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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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业务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

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,一名为办公室后勤人员,一名为门卫(兼保洁)。办公室后勤人员主要从事司机工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后勤工作,门卫做好岗位值守和单位保洁工作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;

(二)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(三)服从安排,事业心强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(四)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(五)要求北流户籍,办公室后勤人员要求年龄52周岁及以下,服从领导;门卫要求年龄52周岁及以下,吃苦耐劳,工作主动积极,责任心强。

(六)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“就业困难人员”。“就业困难人员”指持有《就业创业证》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:

1.残疾人员:指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的城镇人员;

2.城镇大龄失业人员: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;

3.低保家庭人员: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;

4.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:指城镇家庭中,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、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,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;

5.长期失业人员: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;

6.失地人员: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,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;

7.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;

8.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。

(七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1.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,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

2.本人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、辞退的;

3.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;

4.本人受过行政、党纪处分的;

5.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。

三、工作地点: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(城南二路)

四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时间: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(工作日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5:30至18:00)。

(二)报名地点: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三楼办公室(北流市城南二路)。

(三)咨询电话: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:0775-6350801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困难业务电话:0775-6339798。

(四)报名要求: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《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公益岗位招聘报名表》(以下简称“报名表”),携带《报名表》、相关资料原件(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就业创业证等)及复印件报名,进行现场资格审查。

(五)面试: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

1.按照公益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;

2.购买社会保险;

3.工资不低于北流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本公告未尽事宜,关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问题,由北流市人社局负责解释,其他事宜由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解释。

北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

2024年7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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