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选聘法律援助带班律师公告

  • 日期:2026-05-13 09:07
  • 浏览:25次

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,规范法律援助值班管理,保障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,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法律援助带班律师。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聘人数、岗位

法律援助带班律师2名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1.拥护宪法法律,政治立场坚定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法律援助事业。 

2.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执业1年以上,熟悉民事、刑事、行政及劳动争议等常见业务(取得A证优先)。

3.未受过刑事处罚,近3年内无行政处罚、行业处分及不良执业记录,无有效投诉。

4.具备较强沟通协调、文字综合与应急处置能力,熟练使用办公系统。

5.年龄4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按时到岗履职,服从统一排班与管理。 

6.原则上为玉林市执业律师,能保障值班时间。

三、报名

(一)报名方式

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。

(二)报名时间和地点

1.报名时间: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(不含双休日)。(每天8:30—12:00;15:30—18:00,逾期不受理)。

2.报名地点: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(地址:玉林市人民东路东455-1号,玉林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旁边)。

联系人:刘理理、刘芸,咨询电话0775-2702811,0775-2702289,本次报名须本人亲自报名,不接受代报名、电话报名、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。

(三)报名提交的材料

1.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(原件验讫后退回);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,个人简历2份。

2.应聘人员须填写《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选聘带班律师报名表》一式一份,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,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。

四、选聘办法

采取面试选聘办法。经现场报名,查阅个人相关资料,按1: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

五、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

(一)聘用律师的管理:

1.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颁发聘书,予以聘用,聘期为两年。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2.被聘用律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提供法律服务,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,2名律师实行轮岗值班制,纳入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。

(二)被聘用律师的福利待遇:

按照《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的实施方案》(玉司发〔2021〕34号)执行。

选择城市
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
当前选择城市:

客服微信

微信扫一扫,加客服为好友

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

联系客服
服务号
官方微信
回到顶部